昨日傍晚,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理事吳國昌表示「今年警方以涉嫌冒犯公權力和防疫衛生安全為藉口拒絕議事亭前地六四燭光集會」,更指「民聯會將盡快向終審法院上訴」。稍晚時分,更公開了治安警察局所發之批示,當中列明局方拒絕集會申請之原因。
先是覺得一次過用了兩招來拒絕集會,有點特別,細讀批示,更覺不簡單,所以在 Patreon 寫了一篇有關文章《拒絕「六四集會」的兩招,意不只在澳門人》,談談這兩招的目標受眾和希望達致的效果。
有感此事意義之深遠,遂將拙文公開,望與大家分享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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